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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林 北京要债公司: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
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
  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
  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
  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  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
  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
  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
  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
  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
  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
  三、法律依据

  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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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林区是黑龙江省伊春市下辖区,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,坐落于伊春(小兴安岭)南麓,坐标为东经126°03′至126°24′,北纬47°22′至47°36′。南北长26.5公里,东西宽24公里,西林区行政区划总面积457平方公里,距省会哈尔滨市370公里,离伊春市区52公里,1980年正式成立西林区人民政府。2001年5月起,辖区内有三个街道办事处:新兴、西林、苔青。2012年,总人口为48640人,是伊春市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,生产总值占全市的20%,税收收入占全市的40%。汉族占绝大多数,还有满族、回族、朝鲜族、蒙古族、达翰尔族、锡伯族、鄂伦春族等少数民族。西林区名源于境内的小西林河名。大、小西林河均发源于美溪区境内,故有大、小西林之称。小西林河盛产细鳞鱼,“西林”取其谐音得名。西林区,是伊春市的一个行政区,位于伊春市中部、汤旺河中游、距市区东南41公里处。其西部、北部与美溪区交界,东部、东南部与金山屯区相邻,南部与南岔区接壤。地理坐标:北纬47º22′至47º36′,东经129º3′至129º24′。东西最大横距24公里,南北最大纵距26.5公里。国铁南(岔)乌(伊岭)线由此南北穿过,距伊春火车站49公里;东侧有汤旺河流经境内26.6公里,对岸有鹤(岗)—嫩(江)公路出入口。